上海启动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首批项目遴选征集

2021-12-30 16:34:01

  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上海)宣布启动后不到1个月,首批试点项目开始遴选征集。

  12月29日,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上海)专项工作组向在沪市场核心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六类机构下发的《关于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上海)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在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探索建立统筹协调、科学有效的资本市场金融科技监管体制机制,综合运用专家评估、信息披露、社会监督、行业监管等手段,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首批试点项目遴选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

  数据显示,近年来,上海资本市场机构的集聚态势持续增强。目前,上海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其中,证券公司31家、期货公司35家、基金管理公司6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4000余家。

  早在本月初,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上海)宣布启动之际,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表示,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正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期,在上海推进该项试点工作,将更好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和证券期货行业为实体经济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本次试点范围为注册登记或主要办公地在上海的机构:一是证监会市场核心机构,包括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承担证券期货市场公共职能的相关机构及其下属机构;二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三是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包括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资信评级机构等;四是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五是基金托管机构;六是其他证监会认可的机构。

  本次试点还提出依法合规、有序创新、风险可控三大原则。《通知》提到,参与试点的业务场景应由持牌机构提供;侧重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资本市场各类业务的科技赋能;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于试点全过程,有效识别并防范试点相关业务合规风险、系统安全风险、数据安全风险,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和退出方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此外,针对科技企业设立了试点辅导机制。《通知》显示,注册登记在上海的三类机构可独立或多家联合自愿申请参加试点辅导:一是纳入证监会备案管理的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二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下设的信息技术子公司;三是其他证监会认可的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科技企业。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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