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3 12:01:35
方苞,清朝康熙四十五年(1706)进士,为“桐城派”散文的创始人。1711年,因戴名世《南山集》文字狱案牵连,在刑部大牢坐了两年牢。
出来后,回忆坐牢经历,写了一篇《狱中杂记》。方苞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大家展示了清朝残酷黑暗的一面。
方苞是个著名的文人,散文写得很好,有坐两年牢的经历,还能把这个经历写出来,非常的难得,也非常的珍贵。方苞在文中说,自己的所见所闻,是经过多方印证,才记录下来的。因此,《狱中杂记》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史料价值。
对监狱的管理部门和狱官、书吏等人来说,犯人越多越能得到实际利益,因此,抓人时千方百计的连坐,尽量牵连入案。
1,能牵连的尽量牵连
2,无论什么罪,手和脚都要上器械
3,放到下等牢房里面
4,等困苦不可忍的时候,说可以花钱取保
5,根据财产多少来定取保的额度
6,中产之家,差不多要破产才能取保到外面
7,给少一点,可以换到上等牢房
用刑也有很多可以挣钱的方法
1,绑缚囚犯,如果不给钱,就折断筋骨再绑。
2,用刑,根据给的钱多少,钱多的不会受伤,钱少的要伤到骨头。
3,绞刑,给钱,很快就死。不给钱,绞三次都不会死,要再上其他的手法来弄死。
4,凌迟,给钱,先捅心脏。不给钱,剥光四肢的肉还不会死。
5,砍头,要拿钱来赎被砍掉的头。
方苞作为一个文人,接受了儒家的道德伦理,很不理解为什么狱卒对待犯人这么的残酷。他问道:“这些绑缚囚犯的人、用刑的人,和犯人又没有仇,他们只不过是想挣钱。如果犯人很穷,确实挣不到钱,也可以对犯人好一点,这样难道不是行仁义做善事吗?”
有人回答道:“这是做给别人看的,为了警告后来的犯人,不这样做,犯人就有侥幸心理。”
文中还介绍了刑部大牢的环境,刑部大牢里面关了两百多个人,监室没有窗户,没有厕所,有疫疠流行,每天都要死三四个人,还说今年年头好,往年每天要死十来个。
方苞还发现,感染疫疠而死的都是些轻罪和牵连的人,那些重罪的,大盗,杀人的,却很少感染,即使感染了也很快痊愈。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令人感到悲哀的现象。
此外,胥吏有假的印章,可以操作审判文书。有大案,即使审判了,也可以改,主谋只要给钱,可以把同案罪轻的人替换成主谋。即使被主管官员发现了,也没关系。因为事发的话主管官员的乌纱帽也不保,所以主管官员不会说。也有些犯人和胥吏、狱卒等人勾结,能分到钱,坐牢越坐越有钱。
从方苞所描述的这些事情来看,简直是骇人听闻,这些事情还是发生在天子脚下的刑部大牢,按常理推测,其他地方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揭露了当时官吏的贪赃枉法,以及监狱和整个司法机构的罪恶。从中可以看出,即使被称为“盛世”的康熙时期,也是非常黑暗的。